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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問:何謂學年學分制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如何計算學分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目的是什麼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修業年限如何規定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特色是什麼?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課程如何安排?
    問:何謂必修科目?
    問:何謂選修科目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畢業標準如何?
    問:學分制和學時制有何不同?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與學生的學習成果有何差異?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與教師的教學方式會有影響嗎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有補考嗎?
    問:何謂重(補)修?

    問:何謂重讀?

    問:何謂延修?
    問:轉學生如何處理?
    問:學年學分制成績考查項目?

    問:成績考查有哪些重點?
    問:重讀、延讀學生需如何繳費?
    問:學期成績不及格,該怎麼辦?

    問:重修有那些規定?
    問:何謂重修專班?

    問:何謂自學輔導班?
    問:重修學分費如何處理?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,學生平時應注意那些事項?


    問:何謂學年學分制?

    答:由教育部所訂的課程標準或綱要中,訂定學生畢業應修習的學分總量,
    □□
    除修習指定必修科目和學分外,學生依規定可自由選修自己需要的科目
    □□和學分,修習及格達到規定畢業學分即可畢業,此種課程修習制度稱之
    □□為學分制。而採用學分制的學校,如果同時也規定學生修業年限,即稱
    □□為學年學分制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如何計算學分?
    答:以每週授課一小時,滿一學期或總授課時數達十八小時,為一學分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目的是什麼?
    答:(1)改善留級制的缺失
    □□(2)提供學生適性的課程及教學,以適應個別差異。
    □□(3)落實能力本位的教育理想。
    □□(4)擴大學校依教育理想辦學的空間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修業年限如何規定?
    答:(1)修業年限以三年為原則。
    □□(2)成績優異學生縮短其修業年限,以一年為限。
    □□(3)每學年重讀或延修以一年為限,總修業年限為二至五年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特色是什麼?
    答:(1)以重讀取代留級制度:每學年如有30學分以上不及格的科目學分數即
    □□需留在原年級重讀,但只重讀其不及格科目。
    □□(2)增加選修科目,學生可以依自己的性向選讀。
    □□(3)學校可以依校務發展目標及學生特質訂定校定科目。
    □□(4)學分制可以增強教師與學生之責任,改善教與學之成果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課程如何安排?
    答:(1)體育、軍護另行計算學分,活動科目(社團時間、聯課活動、班會、週
    □□會)不計學分。
    □□(2)部訂科目佔60%-85%------------必修科目。
    □□(3)校訂科目佔15%-40%------------校訂科目又分為必修科目(約5-15%)與選
    □□修科目(約10-25%)
    □□*校訂科目係學校之學生特質、學校特色及學校發展方向所擬訂科目。

    問:何謂必修科目?
    答:教育部訂定之課程標準,依各職業類科必須具備的一般科目與專業科目
    □□及具各校類科特色的科目做為學生必須修習的科目,稱為必修科目。

    問:何謂選修科目?
    答:學校依區域特色、學校發展目標及學生特質或需求所訂定的科目,供學
    □□生依需求選讀之科目,即為校訂選修科目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的畢業標準如何?
    答:(1)修業年限符合規定。
    □□(2)操行成績達到標準。【每學期均達六十分(丙)以上】
    □□(3)本校標準:必修科目
    □□1.綜合高中:必修科目均應修習且均及格。
    □□2.職業類科:必修科目均應修習且及格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。
    □□(4)畢業總學分數:必修科目加上選修科目之和。
    □□1.綜合高中:一六O學分以上。(含軍護10學分、體育學分至少4學分)
    □□2.職業類科:一五O學分以上。(不含軍護、體育學分)

    問:學分制和學時制有何不同?
    答:(1)學時制係以學年內總開設科目為階段,訂定學生成績及格科目時數升
    □□留級之門檻,升級之學生其原不及格科目可置之不理;而判定留級之
    □□□ 學生需留在原年級重讀所有科目。
    □□(2)學分制係以學期內開設基本的必修、選修科目學分,學生每學期結算
    □□□ 成績,如有不及格科目即需參加重修,每學年累計不及格科目學分數
    □□達到規定學分數則留在原年級重讀不及格的科目,雖然延長修業年限
    □□ 但只重修不及格科目,減輕釵h負擔。
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與學生的學習成果有何差異?
    答:(1)成績優秀學生可依規定縮短修業年限,或預修科技大學、技術學院、
    □□專科學校之專業課程學分。
    □□(2)學業成績中等之學生,部分科目如有不及格必須重修,可激勵學生平
    □□時就針對學習成果較差之科目注意加強用央C
    □□(3)學業低成就學生,如不加倍用央A不但會重修、重讀,更會因未達畢
    □□□ 業標準而延長修業年限。
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與教師的教學方式會有影響嗎?
    答:(1)學生有選擇課程的權利。
    □□(2)教師需以教學方法及教學內容來吸引學生。
    □□(3)需改變教學觀念與方法來適應多元化的時代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有補考嗎?

    答:各科目成績不及格者達30分者均准予補考乙次,未達30分者均重修。

    問:何謂重(補)修?
    答:(1)學期成績如有不及格科目,不管必修科目、或選修科目得重新再讀該
    □□科目一學期或每學分累計十八小時。
    □□(2)各科目成績不及格或經補考以後仍不及格者,得向學校申請重修。
    □□(3)重、補修時段(間)為寒、暑假及上課時間之放學後時段。
    □□(4)重、補修依學生人數得開辦重、補修專班,自學輔導班及隨班附讀。
    □□(5)重修成績考核採相同的成績考查辦法,成績及格即授予學分並登錄實
    □□□ 得分數。
    □□(6)轉學或轉科學生,其原來不及格學分、不足學分或未修學分,均需利
    □□用時間補修學分,稱為補修。

    問:何謂重讀?
    答:(1)每學年各科目不及格學分超過30個學分數時,學校得輔導學生重讀該
    □□年級或轉學。
    □□(2)每學年以重讀一次為限。
    □□(3)重讀以重修該學年不及格科目為原則,學校得輔導其選讀相關學分,
    □□以避免再次半數學分不及格而退學。
    □□(4)重讀採隨班附讀方式辦理。

    問:何謂延修?
    答:(1)於規定之修業年限(即升讀至三年級)未能修足畢業學分,或重補修時間
    □□□ 有因難者無法按時取得畢業證書,得延長修業年限,並以一年為限。
    □□(2)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者,不能以同等學歷報考四技二專。
    □□(3)延修生以隨班附讀方式修學分,有課該日整天到校,生活教育、操行
    □□考核與一般學生相同。

    問:轉學生如何處理?
    答:(1)由學時制學校轉入學分制學校,其原學業成績依規定抵免採計學分,
    □□如有不及格科目或尚未修習科目須參加補修。
    □□(2)由學分制學校轉至學時制學校,需結算其各學年之及格科目時數,如
    □□有重修須降級轉學。

    問:學年學分制成績考查項目?
    答:(1)成績考查分為學業成績及德行成績二項。
    □□(2)學生成績考查以學期為單位,每一科學期成績及格即授予學分,
    □□(3)德行成績應考查學生修己善群之美德,考查除成績之評定外,應以文
    □□字評述。

    問:成績考查有哪些重點?
    答:(1)學業成績的考查分期中考試共兩次佔40%,期末考試佔30%,平時考查
    □□佔30%。
    □□(2)平時考查包括作業考核、出席率、學習態度、日常成績等。

    問:重讀、延讀學生需如何繳費?

    答:(1)重讀生之繳費與一般學生相同繳交註冊費用。
    □□(2)延修生繳交學分費,每學分600元,實習科目依教育部之規定收取材料
    □□費。

    問:學期成績不及格,該怎麼辦?
    答:學期結束,各科目成績經任課老師評訂與結算結果,低於60分者,該科
    □□目即為不及格,不授予學分。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處理情形如下:
    □□(1)各他科目不及格成績未達30分者得申請補考一次。
    □□(2)各科目經補考及格者,其成績以60分登錄,並授予學分。
    □□(3)補考後仍不及格者不授予學分,但得以較高之成績登錄。
    □□(4)補考時間為期末考試結束後二~三天,並於課堂上參加補考。

    問:重修有那些規定?
    答:(1)各科目學期成績不及格或經補考以後仍不及格者得申請重修。重修須
    □□□ 繳交學分費,每一學分600元,實習科目依教育部之規定收取材料費。
      (2)重修登記時間如下:
        每年之
         1.上學期
           9/1~9/15(登記放學後之重補修,最多10學分)
           1/1~1/15(登記寒假之重補修,最多4學分)
        2.下學期
           3/1~3/15(登記放學後之重補修,最多10學分)
           6/1~6/15(登記暑假之重補修,最多8學分)
       (3)重修方法:
         1.開設專班:一般科目重修人數達10人、實習5人以上,依規定全
    □□□□□□程授課,(即一學分授課18節。)
         2.自學輔導班:各科目重修人數未達開班人數,得安排由教師授課
    □□□□□□一半節數,其餘時間集中輔導自修。
         3.隨班附讀:利用空堂時間,上修或下修補修之課程。
       (4)重修後:
         1.各科目重修成績考查方法與學期中成績考查相同,成績及格者以
          實得成績登錄,並授予學分,學分及成績可於開學一個月後上
          網查詢。
         2.選修科目不及格,可以換修其他選修科目。

    問:何謂重修專班?
    答:某科目不及格學生申請重修人數達十人(實習五人)以上,得依規定開辦之
      班級稱為重修班,授課達一學期或每學分十八小時以上。

    問:何謂自學輔導班?
    答:(1)某科目不及格學生申請重修人數未達開班人數,則採老師上課一半時
        數,不足時數由學生自修,依一般方式考核其成績。
      (2)自學輔導,以寒、暑假或利用放學後採集中輔導自修,按安排時間分
       科目上課的方式成效最好。

    問:重修學分費如何處理?
    答:(1)重修學分費以支付教師鐘點費及教材、講義、行政等為主,如收費不
        敷使用應以支付教師任課鐘點費為優先。
      (2)重補修學分費須專款專用,不受年度限制,如有不足得由教育部本項
        專案補助款支應。

    問:實施學年學分制,學生平時應注意那些事項?
    答:(1)一年級學生應繼續保持國中時期努力用左犖諯哄A不可因課業壓力較
       小鬆懈讀書精神,應即早規畫在技職教育體系中有繼續進修的能力。
      (2)學分制雖然取消留級,但仍有重修、重讀之規定,不可掉以輕心。因
        為重修時除了犧牲暑假以外,更須繳交為數不少的學分費。
      (3)除了期中、期未考試前應加強用孕~,更應注意上課秩序的表現及老
        師規定之作業或實習作品應認真寫作、按時繳交。
      (4)注意辦理申請補考時間,不要輕易放棄機會。如果累計到畢業時才發
        現學分不足,就會後悔莫及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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